SERVICE

危老重建

老屋重建,從一次誠實的資格評估開始。

我們是執業建築師事務所,提供危老重建全程服務——資格初判、耐震評估協調、重建計畫書擬定、建築設計到請照監造。

免費初步資格評估

01

什麼是危老重建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於 2017 年施行,讓符合條件的危險或老舊建築,不必走都市更新的完整審議程序,改以書面審查方式加速重建,並提供容積獎勵與相關優惠。

與都市更新相比,危老重建沒有最小基地面積限制、程序較快,但需要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100% 同意。

02

你的房子符合資格嗎

前提:位於都市計畫區內、屬合法建築物(領有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未經指定為具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之建築。

符合以下任一款即可適用:

一、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如海砂屋、震損屋)。
二、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三、屋齡三十年以上,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者。

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款?多數三十年以上的公寓落在第三款,關鍵在耐震初評結果。初評可申請政府補助,這通常是整個評估流程的第一步。

重要期限:依現行條例,重建計畫申請受理至民國 116 年(2027 年)5 月 31 日止——此期限目前仍然有效。行政院已於 2026 年 7 月通過刪除落日條款的修正草案,惟尚待立法院三讀,在完成修法前現行期限不受影響。

ELIGIBILITY · 資格判定

符合任一路徑,即具危老資格

前提

位於都市計畫區內、屬合法建築物(領有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未經指定為具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之建築。

  • 路徑一

    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如海砂屋、震損屋)。

  • 路徑二

    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

  • 路徑三

    三項條件須同時成立

    屋齡三十年以上
    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
    二擇一:改善不具效益未設置昇降設備(電梯)

結果

符合任一路徑,即具危老重建資格,可依《危老條例》申請重建。

法規動態 ・ REGULATORY UPDATE

草案 ・ 送立法院審議中 ・ 非現行法

危老重建走向常態化

行政院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刪除申請落日條款,並新增婚育宅・社宅容積獎勵。

2026.07.16 行政院會通過資料來源:行政院/內政部

申請期限

現行法 ・ 仍有效

至 2027.05.31 止(民國116年5月31日)

修法後 ・ 草案

刪除落日條款 → 重建常態化

容積獎勵

現行法 ・ 仍有效

基準容積 1.3 倍/原容積 1.15 倍擇優;時程獎勵已於 2025/05 退場,另計規模獎勵

修法後 ・ 草案

改依住宅使用比率/規模訂容積獎勵上限(時程獎勵條文一併刪除)

婚育宅獎勵

現行法 ・ 仍有效

無專屬項目

修法後 ・ 草案

捐贈婚育宅/社宅/社福設施,額外最高基準容積 15% → 合計達 1.45 倍;優先提供新婚 2 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

協議合建稅賦

現行法 ・ 仍有效

修法後 ・ 草案

產權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契稅 40%

本區塊為修正草案摘要,尚未經立法院三讀,內容與數值可能變動。實際重建規劃仍以現行法規及主管機關個案審查為準,需經建築師簽證。

03

重建流程

PROCESS · 六個階段

從資格評估到交屋

  1. 資格確認與耐震初評

    取得所有權人逾半數同意即可申請初評;初評費用可申請補助。行政作業約 1–2 個月。

  2. 取得 100% 同意

    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是危老的硬門檻,也是實務上最花時間的一步。

  3. 擬定重建計畫書

    由建築師擬具,內容含容積獎勵項目與額度、土地使用管制檢討等,送地方政府書面審查。

  4. 申請建照、拆照

    重建計畫核准後,依建築法申請執照。

  5. 施工

    依基地規模與樓層數,一般約 1.5–3 年。

  6. 取得使用執照、交屋

從啟動到完工,整體時程多落在 2–4 年,視整合速度與基地條件而定。

實務重點 ・ GOOD TO KNOW

評估與時程,先知道這些

結構評估分三級

甲級(尚無疑慮)乙級(尚有疑慮)未達乙級(瀕危)

屋齡 30 年以上老宅多數初評即可認定資格,僅「乙級且有電梯」者才需再做詳細評估。

政府補助

臺北市對符合資格的老屋提供結構初步評估費用補助(詳細評估、審查費另有補助上限)。實際名額與適用範圍以主管機關當年度公告為準。

重建計畫核准後的時限

重建計畫核准後須於 180 日內申請建造執照(得延長 1 次),逾期原核准即失效;領得使用執照 2 年內須取得相關標章或通過評估,否則容積獎勵保證金不予退還。

以上為臺北市一般程序摘要,實際適用、資格與時程仍需依個案並經建築師檢討確認。

04

容積獎勵怎麼算

獎勵後總容積上限為「基準容積的 1.3 倍」或「原建築容積的 1.15 倍」,兩者擇優適用。

目前可申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結構安全評估現況、基地退縮留設步道、耐震設計標章、綠建築/智慧建築標章、無障礙設計等,以及:

規模獎勵——重建基地達 200 平方公尺給予基準容積 2%,每增加 100 平方公尺再給 0.5%,上限 10%。
小基地獎勵——基地未達 200 平方公尺且鄰接建物屋齡均未滿三十年者,給予 2%。

原「時程獎勵」已於 2025 年 5 月退場,目前申請不再適用。

三點提醒:各獎勵項目可依基地條件組合,但總和不得突破上限;合併鄰接非危老土地重建時,鄰地計入獎勵計算的面積以 1,000 平方公尺為限;依危老條例申請容積獎勵者,不得同時適用其他法令的容積獎勵。

實際可取得的獎勵值依個案基地條件與主管機關核定為準。任何在評估前就承諾具體獎勵值或分回坪數的說法,都應該保持懷疑。

05

稅賦優惠

危老重建設有地價稅、房屋稅減免機制(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減半徵收等)。稅捐減免屬地方稅權責,適用範圍與期限依申請時點認定,且須經地方政府同意始能適用——個案請以稅捐機關確認為準。

06

危老與都更,怎麼選

危老都更
同意門檻100%依程序不同,未達 100% 亦可推動
基地面積無下限一般須達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審查方式書面審查,較快審議會程序,較長
容積獎勵上限1.3 倍基準容積依都更條例,上限較高

簡單判斷:整合已近 100%、想快,走危老;有不同意戶、或想爭取較高獎勵與權利變換機制,評估都更。多數案子值得兩條路都試算過再決定。

07

常見問答

屋齡超過 30 年就一定符合危老嗎?

不一定。屋齡只是第三款的條件之一,還需要耐震評估結果未達標準。先做初評才知道。

有一戶不同意怎麼辦?

危老需要 100% 同意,沒有例外機制。若整合確實卡在少數不同意戶,可評估轉走都市更新程序。

重建期間住哪裡?

危老條例本身無安置規定,租金與周轉安排屬所有權人間或與實施者的協議事項,應在重建前談定並書面化。

小基地(一棟透天、一層公寓)能做嗎?

可以,危老無基地面積下限,這是它與都更最大的差異之一。但小基地的重建財務可行性要先精算——蓋得回來不代表划得來。

政府有補助嗎?

耐震評估費用有補助,重建計畫書撰擬部分縣市亦有補助;另有重建融資信用保證機制。額度與條件依各縣市規定。

2027 年期限過後怎麼辦?

《危老條例》修正草案(媒體稱危老 2.0)已於 2026 年 7 月經行政院會通過,內容包含刪除申請落日條款,惟該草案仍待立法院三讀,後續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在完成修法前,現行條例的 116 年 5 月 31 日期限仍然有效——符合資格者宜及早啟動。

08

我們能為你做什麼

王譽雄建築師事務所提供危老重建各階段的建築師服務:資格初步判斷與耐震評估申請協調、重建計畫書擬定與送審、建築設計、請照、現場監造。

主持建築師王譽雄曾於郭恆成建築師事務所任專案設計師期間,參與台北市危老集合住宅(康寧案,2020 年完工)之設計工作,熟悉危老案從評估、設計到完工的實務流程。

老屋要不要重建,第一步不是找建商,是弄清楚自己的基地條件與法規空間。

預約初步資格評估

本頁內容依民國 115 年 7 月現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相關子法整理,法規如有修正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適用條件請洽專業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