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麼是危老重建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於 2017 年施行,讓符合條件的危險或老舊建築,不必走都市更新的完整審議程序,改以書面審查方式加速重建,並提供容積獎勵與相關優惠。
與都市更新相比,危老重建沒有最小基地面積限制、程序較快,但需要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100% 同意。
02
你的房子符合資格嗎
前提:位於都市計畫區內、屬合法建築物(領有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未經指定為具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之建築。
符合以下任一款即可適用:
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款?多數三十年以上的公寓落在第三款,關鍵在耐震初評結果。初評可申請政府補助,這通常是整個評估流程的第一步。
重要期限:依現行條例,重建計畫申請受理至民國 116 年(2027 年)5 月 31 日止——此期限目前仍然有效。行政院已於 2026 年 7 月通過刪除落日條款的修正草案,惟尚待立法院三讀,在完成修法前現行期限不受影響。
ELIGIBILITY · 資格判定
符合任一路徑,即具危老資格
前提
位於都市計畫區內、屬合法建築物(領有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未經指定為具歷史文化藝術紀念價值之建築。
- 路徑一
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如海砂屋、震損屋)。
- 路徑二
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
- 路徑三
三項條件須同時成立
屋齡三十年以上且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二擇一: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電梯)
結果
符合任一路徑,即具危老重建資格,可依《危老條例》申請重建。
法規動態 ・ REGULATORY UPDATE
草案 ・ 送立法院審議中 ・ 非現行法危老重建走向常態化
行政院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刪除申請落日條款,並新增婚育宅・社宅容積獎勵。
2026.07.16 行政院會通過・資料來源:行政院/內政部
現行法 ・ 仍有效
修法後 ・ 草案
申請期限
現行法 ・ 仍有效
至 2027.05.31 止(民國116年5月31日)
修法後 ・ 草案
刪除落日條款 → 重建常態化
容積獎勵
現行法 ・ 仍有效
基準容積 1.3 倍/原容積 1.15 倍擇優;時程獎勵已於 2025/05 退場,另計規模獎勵
修法後 ・ 草案
改依住宅使用比率/規模訂容積獎勵上限(時程獎勵條文一併刪除)
婚育宅獎勵
現行法 ・ 仍有效
無專屬項目
修法後 ・ 草案
捐贈婚育宅/社宅/社福設施,額外最高基準容積 15% → 合計達 1.45 倍;優先提供新婚 2 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
協議合建稅賦
現行法 ・ 仍有效
—
修法後 ・ 草案
產權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契稅 40%
本區塊為修正草案摘要,尚未經立法院三讀,內容與數值可能變動。實際重建規劃仍以現行法規及主管機關個案審查為準,需經建築師簽證。
03
重建流程
PROCESS · 六個階段
從資格評估到交屋
資格確認與耐震初評
取得所有權人逾半數同意即可申請初評;初評費用可申請補助。行政作業約 1–2 個月。
取得 100% 同意
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是危老的硬門檻,也是實務上最花時間的一步。
擬定重建計畫書
由建築師擬具,內容含容積獎勵項目與額度、土地使用管制檢討等,送地方政府書面審查。
申請建照、拆照
重建計畫核准後,依建築法申請執照。
施工
依基地規模與樓層數,一般約 1.5–3 年。
取得使用執照、交屋
從啟動到完工,整體時程多落在 2–4 年,視整合速度與基地條件而定。
實務重點 ・ GOOD TO KNOW
評估與時程,先知道這些
結構評估分三級
屋齡 30 年以上老宅多數初評即可認定資格,僅「乙級且有電梯」者才需再做詳細評估。
政府補助
臺北市對符合資格的老屋提供結構初步評估費用補助(詳細評估、審查費另有補助上限)。實際名額與適用範圍以主管機關當年度公告為準。
重建計畫核准後的時限
重建計畫核准後須於 180 日內申請建造執照(得延長 1 次),逾期原核准即失效;領得使用執照 2 年內須取得相關標章或通過評估,否則容積獎勵保證金不予退還。
以上為臺北市一般程序摘要,實際適用、資格與時程仍需依個案並經建築師檢討確認。
04
容積獎勵怎麼算
獎勵後總容積上限為「基準容積的 1.3 倍」或「原建築容積的 1.15 倍」,兩者擇優適用。
目前可申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結構安全評估現況、基地退縮留設步道、耐震設計標章、綠建築/智慧建築標章、無障礙設計等,以及:
原「時程獎勵」已於 2025 年 5 月退場,目前申請不再適用。
三點提醒:各獎勵項目可依基地條件組合,但總和不得突破上限;合併鄰接非危老土地重建時,鄰地計入獎勵計算的面積以 1,000 平方公尺為限;依危老條例申請容積獎勵者,不得同時適用其他法令的容積獎勵。
實際可取得的獎勵值依個案基地條件與主管機關核定為準。任何在評估前就承諾具體獎勵值或分回坪數的說法,都應該保持懷疑。
05
稅賦優惠
危老重建設有地價稅、房屋稅減免機制(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減半徵收等)。稅捐減免屬地方稅權責,適用範圍與期限依申請時點認定,且須經地方政府同意始能適用——個案請以稅捐機關確認為準。
06
危老與都更,怎麼選
| 危老 | 都更 | |
|---|---|---|
| 同意門檻 | 100% | 依程序不同,未達 100% 亦可推動 |
| 基地面積 | 無下限 | 一般須達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
| 審查方式 | 書面審查,較快 | 審議會程序,較長 |
| 容積獎勵上限 | 1.3 倍基準容積 | 依都更條例,上限較高 |
簡單判斷:整合已近 100%、想快,走危老;有不同意戶、或想爭取較高獎勵與權利變換機制,評估都更。多數案子值得兩條路都試算過再決定。
07
常見問答
屋齡超過 30 年就一定符合危老嗎?
不一定。屋齡只是第三款的條件之一,還需要耐震評估結果未達標準。先做初評才知道。
有一戶不同意怎麼辦?
危老需要 100% 同意,沒有例外機制。若整合確實卡在少數不同意戶,可評估轉走都市更新程序。
重建期間住哪裡?
危老條例本身無安置規定,租金與周轉安排屬所有權人間或與實施者的協議事項,應在重建前談定並書面化。
小基地(一棟透天、一層公寓)能做嗎?
可以,危老無基地面積下限,這是它與都更最大的差異之一。但小基地的重建財務可行性要先精算——蓋得回來不代表划得來。
政府有補助嗎?
耐震評估費用有補助,重建計畫書撰擬部分縣市亦有補助;另有重建融資信用保證機制。額度與條件依各縣市規定。
2027 年期限過後怎麼辦?
《危老條例》修正草案(媒體稱危老 2.0)已於 2026 年 7 月經行政院會通過,內容包含刪除申請落日條款,惟該草案仍待立法院三讀,後續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在完成修法前,現行條例的 116 年 5 月 31 日期限仍然有效——符合資格者宜及早啟動。
08
我們能為你做什麼
王譽雄建築師事務所提供危老重建各階段的建築師服務:資格初步判斷與耐震評估申請協調、重建計畫書擬定與送審、建築設計、請照、現場監造。
主持建築師王譽雄曾於郭恆成建築師事務所任專案設計師期間,參與台北市危老集合住宅(康寧案,2020 年完工)之設計工作,熟悉危老案從評估、設計到完工的實務流程。
老屋要不要重建,第一步不是找建商,是弄清楚自己的基地條件與法規空間。
預約初步資格評估 →本頁內容依民國 115 年 7 月現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相關子法整理,法規如有修正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個案適用條件請洽專業評估。